共青团中央印发 关于 “ 十四五” 时期推动 《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(2016—2025 年)》 纵深实施的意见的通知
2021-07-23
关于 “ 十四五” 时期推动 《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
(2016—2025 年) 》 纵深实施的意见
“ 十四五” 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、 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阶段, 也是 《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( 2016—2025 年) 》 ( 以下简称 《规划》) 从建章立制、 搭建框架, 转入纵深实施、 不断丰富政策成果的关键五年。为更好推动实施 《规划》, 引领广大青年为实现 “ 十四五”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作出青春贡献, 制定以下意见。
一、 总体要求
1. 指导思想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 围绕党和国家 “ 十四五”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, 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、 贯彻新发展理念、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内涵, 充分认识 “ 十四五” 规划和青年发展规划实施时间契合、 政策导向一致, 推动《 规划》 纵深实施, 有效回应青年发展诉求, 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。
2. 工作原则
———坚持党管青年的政治方向。 从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、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, 坚持各级党委对青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 推动青年发展逐步纳入政府事务。 把思想政治引领融入服务青年之中, 让广大青年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, 增强“ 四个意识”、 坚定 “ 四个自信”、 做到 “ 两个维护”, 坚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信念和决心。
———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。树立青年优先发展理念, 认真研究青年在思想观念、 职业分化、 城乡流动等方面的深刻变化, 以辩证思维看待青年发展的新挑战新机遇。 针对青年发展现实需求, 通过实施 《规划》, 努力取得标志性政策成果, 提高青年生活品质, 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。
———坚持协同推进、 分类实施。 参照国家层面 《 规划》 实施机制, 通过试点先行、 以点带面, 逐步完善 “ 党委领导、 政府主责、 共青团协调、 各部门齐抓共管” 的工作格局。 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 强化分类指导、 差别设计, 针对不同地域、 不同青年群体,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和实现载体。
3. 主要目标。 到 2022 年, 县级以上普遍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, 《规划》 实施县级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, 形成可复制、 可推广的制度和政策成果。 到 2025 年, 《规划》 实施机制及重点项目、 监测指标等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, 共青团提供青年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, 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。
二、 重点任务
4. 推动青年发展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。 将青年发展全面融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发展规划编制、 实施、 评估等工作机制。 抓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编制 “ 十四五” 规划 《纲要》 的重要机遇期, 加强协调推动, 通过专项规划或设立专章 ( 专节) 和专栏、 重点项目纳入重大工程目录等形式, 推动青年发展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 并与其他专项规划有效衔接。 “ 十四五” 时期, 围绕青年在毕业求职、创新创业、 社会融入、 婚恋交友、 老人赡养、 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, 积极推动各级党政出台一系列标志性扶持政策、实施一系列普惠性实事项目, 增强青年政策的系统性、 集成性、协同性。
5. 建立健全各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。 推动建立和完善各级党委领导下的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机制, 团组织具体承担协调、 督促职责。 着力强化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运转, 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, 加强与成员单位沟通协调, 通过联席会议机制进行跨部门政策协调和资源调动。 各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应至少召开全体会议一次, 可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、联络员会议等, 完善信息通报、 联合调研、 政策会商、 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。
6. 完善各级青年发展指标监测体系。 重视数据积累和科学分析, 在统计部门指导下, 完善青年发展指标监测体系, 规范统计口径、 充实调查数据, 为提出政策建议提供精准依据。 抓住第七次人口普查契机, 探索建立 14 至 35 周岁青年人口数据库。 指导各地开展本地区青年发展指标监测, 或委托科研机构开展第三方政策评估。 鼓励各地组建规划专家委员会或青年发展智库, 发布青年群体和青年政策课题研究, 举办各类青年发展研讨交流论坛, 定期向党委和政府报送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。
7. 拓宽促进青年发展的协商代言渠道。 发挥各级人大、 政协中专兼职团干部、 青联委员的作用, 协助加强政协共青团、 青联界别建设, 提高促进青年发展的资政建言水平。 以办理人大代表议案、 建议和政协提案为契机, 推动解决青年发展中的实际问题。 举办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, 推广 “ 青年汇智团”等创新做法, 引导青年广泛参与政策倡导。 加强青年发展领域法律研究, 在志愿服务、 促进就业、 规范民事家庭关系、 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立法或修法建议。 鼓励各省 ( 区、 市) 和有条件的副省级城市、 省会城市, 推动同级人大在地方法规立法计划中列入青年发展相关内容。
8. 发挥县级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。十四五” 期间, 围绕“ 有规划 ( 方案) 、 有机制、 有政策、 有项目、 有保障、 有落实”的要求, 力争每个省 ( 区、 市)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 5 至10 个县级地区参与全国试点, 鼓励各地同步开展省级试点, 带动其他地区更好实施 《规划》。 试点地区应因地制宜制定当地青年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, 健全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, 率先完成《规划》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指标。 注重整合社会力量, 设计有针对性的服务青年发展项目, 推动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和购买服务清单。 争取试点地区青年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。 及时总结县级试点开展情况, 加强工作交流, 积极推广有益经验, 改进有关问题, 争取发挥好试点示范带动作用。
9. 推动 “ 青年发展友好型” 城市建设。 总结部分地方建设“ 青年发展友好型” 城市的做法, 以实施 《规划》 为依托, 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良性互动。 通过为青年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、 包容的发展文化、 便利的生活设施, 让城市对青年发展更友好; 通过引领青年投身创新创造、 产业振兴, 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、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, 让青年对城市发展更有为。 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, 推动 “ 青年发展友好” 理念向小城镇延伸拓展。 探索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和管理机制, 提出“ 青年发展友好型” 城市建设的中国方案。
10. 做好 《规划》 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。 2021 年、 2025 年, 全国层面由 《规划》 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( 共青团中央) 牵头, 对 《 规划》 实施情况分别组织中期、 终期评估。 按照 “ 全面、 客观、 科学、 量化” 原则, 重点对 《 规划》 总体目标、 10 个领域发展目标、 44 项发展措施和 10 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, 对建立国家和地方青年发展规划体系、 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贯彻落实情况, 对制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、 开展青年发展指标数据分析等重点任务推进情况, 对各部门各地方取得的标志性政策成果等进行全面评估, 查找短板弱项, 分析存在的困难特别是体制机制障碍。 各省级团委要积极配合完成国家 《 规划》 落实情况的自评估, 并根据规定按期完成省级规划评估工作。
三、 组织实施
11. 倡导青年优先发展理念。 借助 《 规划》 纵深实施契机, 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提高对青年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, 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注重储备青年人力资源、 激发青年创新创造活力、 帮助青年解决实际问题。 发挥团属新媒体矩阵优势, 广泛宣传各地出台的青年发展政策、 民生实事项目, 权威公布青年发展指标数据和青年发展报告, 扩大青年的政策获得感, 营造全社会关注、 关心青年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12. 提高共青团政策倡导能力。 面向各级团干部开展专题培训, 充分认识 《 规划》 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意义, 充分利用共青团开展政策倡导和社会倡导的渠道载体。 加强对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宏观把握, 认真学习党政职能部门制定公共政策、 进行绩效管理的专业视野、 专业方法, 熟悉了解各领域、 各部门青年发展政策, 站在青年视角提出科学建议。 保持对社会结构变迁和青年群体变化的高度敏感, 密切跟踪研究青年发展问题, 切实提高政策建议的专业性、 科学性。
13. 健全团内规划实施机制。 团中央和省级团委重点协调推动全国和地区性青年政策, 建立国家和地方青年发展指标监测体系。 地市级和县区级团委重点围绕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运转, 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实施青年民生实事项目。 建立团内各部门对口联系、 协调、 督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制, 注重信息共享、 专题会商、 综合督导, 共同研究青年问题、 协调青年政策、 落实青年项目。
14. 健全督导评估工作机制。 各地做好 《规划》 实施, 要依托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, 制定分部门、 分项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方案, 尽量可操作、 可评价。 团中央定期开展各地实施状况调查评估, 及时公布和反馈相关情况。 省级团委定期开展 《规划》 实施情况分领域评估、 年度评估、 长时段评估, 加强省内工作指导, 督促落实工作责任, 确保 《规划》 顺利实施。
来源: 中国共青团官网